深圳晚报记者 李瑶娜 实习生 刘忠 文/图
香辣烤串、油煎鸡蛋饼、凉皮豆干……学校周边乱摆卖的食品摊点刺激学生的味蕾,但这些都已被明令禁止。10月1日实行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有食品摊贩经营活动。深晚记者走访南山、福田、宝安等多个中小学发现,新规实施近半月,部分学校周边仍有流动小吃摊踪影,上下学时段生意尤其热火,食品卫生堪忧。
学校门口小吃摊生意热
在宝安区海旺中学校门外的人行道上,长期有流动小吃摊售卖烤面筋、烤肠、鸡柳、鱼丸、煎饼等食品,下午一放学就有三五成群学生涌向小吃摊。初二学生小向是这些小吃摊的“老顾客”,只见他手上就拿着各式小吃吃得津津有味。
在径贝小学门口也有长期经营烤肠、烤面筋等小吃的小摊。深晚记者观察到,短短5分钟里就有27名小学生前来光顾。
市民张女士反映,在龙岗区龙城初级中学门口就有不少流动小吃摊,烧烤时冒出阵阵刺鼻浓烟。另外,学校对面的街上有很多小门店售卖烤肠和烤鸡翅等小吃,有的店里卖出糕点看起来颜色鲜艳,怀疑含有色素。“这里长期有小吃摊乱摆卖,却得不到有效管理。”张女士说。
问题食品吃坏肚子
根据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采访中,多名摊主表示对新规不知情。他们摆在露天场所的食品摊点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尽管路上灰尘四起,却未对食材进行遮盖,一些小吃摊设备“久经风霜”,布满一层黑乎乎油渍。
小吃摊食品安全吗?采访中,大多学生都有质疑,但不少学生禁不住诱惑,有的也因此尝到了“苦果”。一名小学生透露,在宝安区径贝小学附近的新湖中学校门外也有四五个小吃摊,主要售卖烧烤类小吃、甜品奶茶等。其中,奶茶小摊的口碑很差,在记者采访的4名学生中,就有3名学生表示曾因喝了小摊的奶茶而拉肚子,不敢再去光顾。
对此,学校难道不闻不问吗?据学生小向透露,班主任在每周的班会上都会强调要注意饮食安全,别吃街边小摊的东西,但很多同学经不起眼前美味的诱惑。家长赵女士对此表示担忧,她一直教育孩子不能吃路边摊的食品,希望新规出台后能得到有效落实,有效遏制学校周边小吃摊乱摆卖的问题。
“周边”两字还需细化
深晚记者在福田、罗湖的几所中小学走访时,发现学校周边没有乱摆卖现场。据家长反映,以前学校周边会有一些路边小吃摊,但近段时间来并未发现学校周边有摆放摊点的情况。“不仅要严管流动摊贩,小门店的问题食品也要严查。”一名家长建议说。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黄霆指出,新规实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如规定中提及的“周边”两字概念模糊,这不利于执法人员界定何为禁止食品摊贩经营范围。他认为要对“周边”进行原则性设定,但不能对范围生硬的量化,各个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周边”范围,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另外,新规实施需要多部门联动执法,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行动,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值得注意的是,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将最高处以货值金额二十倍的罚款。一年内如累计三次因违反《条例》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将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有关证件的行政处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被吊销有关证件的,对其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规定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