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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315宗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案移送公安

   2015-10-15 珠江时报2340
核心提示:珠江时报讯(记者/邓思通讯员/黎展贞)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已于10月1日起施行。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
    珠江时报讯(记者/邓思通讯员/黎展贞)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已于10月1日起施行。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已展开相关监管及执法工作,来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环境健康发展。前三季度,我市在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中共立案1654宗,移送公安315宗。
 
    日前,市食药监局制定了《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领导小组,专设办公室,来宣传《食品安全法》。
 
    为让执法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市食药监局购买了《食品安全法》读本和《食品安全法》释义,让执法人员领会和掌握其精神实质,力求做到全面掌握、准确运用。此外,还以请专家授课及业务骨干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多场讲座。
 
    据了解,7月中旬,市食药监管局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会议,从食品安全法修改的初衷、内容、实施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对食品安全标准、宣贯《食品安全法》执法工作中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
 
    8月~10月期间,市食药监局牵头举办了4场讲座,结合工作实际,讲述各自职责领域运用《食品安全法》的专业法律知识,强化细分领域培训教育。
 
    新《食品安全法》既是行政执法机关强化监管,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也是各类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环境的行为准则。
 
    对此,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学习新《食品安全法》,通过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来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自觉守法经营。目前,我市已培训企业共达5000余家,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此外,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为群众讲解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新旧法修订内容对比情况等。
 
    新法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拘留。市食药监局将以此为契机,通过细化食药警察驻点办公、日常工作会议、违法犯罪线索配合侦办、案件协调查办、协调移送、打假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开展的专项整治将以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通过现场执法、现场督办、现场抽样等“组合拳”,对大家关注度高、安全风险可能性较大的产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据市食药监局统计,前三季度我市在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中,共立案1654宗,移送公安315宗,捣毁窝点422个,罚没金额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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