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进口行为,加强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做法,起草了《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境外出口商、进口商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进口食品进行合格评定的方式,对进口食品实施常规监管、强化监管、扣留监管和暂停进口四类监督管理模式以及在检验监管中发现违法行为的相应罚则。
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从事进口食品活动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只有真正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要求,才能保证进口食品贸易的顺畅进行。为此,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进口商和有意从事进口食品的企业及个人:10月29日前,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公众参与”栏目、“草案意见征询”子栏目,点击“《关于对〈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集意见书的通知》”,查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并通过相应方式提交修改意见。(何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