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曾庆光 王晓筠)近期,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接群众举报,在禾祥西路上的一家商铺销售过期食品。
鹭江市场监管所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果然发现在货柜上摆放着已经超过保质期一个月的“小麻花”。
调查发现,当事人确实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小食品行为,该经营者曾在今年的3月份也因为销售过期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此次属于再犯,但鉴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数量只有2包(产品货值共计5元),数额较小,案发后也主动承认错误,最终被罚款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