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后,近日,济南历城区食药监局查获了辖区内一起食品违法案件,在工业南路附近某酒水配送中心的仓库内,过期啤酒的生产日期被涂改后流向市场,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涉案酒水240余箱。目前该案件调查已结束,将依新食品安全法开出5万至10万元罚单,记者了解到,这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济南市办结的第一案。
啤酒外箱、瓶盖生产日期差两天
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6日公布的消息,本月9日,历城区食药监局接到济南12345承办单,有人举报称,在工业南路与山大南路交界处,一处酒品仓库内部有私自修改生产日期现象,经过修改后的酒水重新流入市场销售。
根据线索,历城区局执法人员在某包子铺内发现了3箱举报者所说的啤酒。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啤酒外包装箱上的生产日期标注“20150817”,但打开外包装箱后,瓶盖上的生产日期却标注为“20150815”,而且字迹模糊不清。
一般正规啤酒的瓶盖上会有两行数字,第一行为生产日期,第二行为生产商代码和生产时间,而且生产时间会具体到时分秒。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经过伪造后的啤酒瓶盖上只有模糊不清的生产日期一行数字,而且瓶盖有明显的稀料涂抹的痕迹。外包装纸箱用白胶手工粘贴的痕迹非常明显。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与瓶盖上的生产日期不一致。
询问包子铺负责人了解到,上述三箱啤酒是从位于工业南路附近的某酒水配送中心购进的。
过期20天啤酒获“新生”
历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包子铺现场检查的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在工业南路附近的某酒水配送中心仓库内,发现了用于涂改伪造生产日期的稀料、电动油墨喷码机、油墨稀释剂、打胶枪等工具。
执法人员还在现场查获了超过保质期的某牌啤酒195箱,涂改伪造完生产日期的某某牌啤酒22箱(由2015年3月17日改为2015年8月15日);另外还发现9箱瓶盖生产日期已用稀料抹掉,还未来得及伪造新的生产日期,但外包装生产日期已由2015年3月15日改成2015年8月15日的某某牌啤酒。还有3箱瓶盖生产日期已改(由“20150317”改为“20150815”),但外包装箱生产日期未改。
历城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啤酒标注的保质期是6个月,若以原生产日期计算,这批啤酒在今年9月17日过期,至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时,啤酒已经过期20多天。据悉,执法人员在上述包子铺和某酒水配送中心仓库内共查获涉案酒水240余箱。在证据前,当事人承认将超过保质期的啤酒涂改伪造生产日期后再进行销售的事实。
包子铺和厂家不知情不处罚
据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配送中心并非一次性修改,而很可能是根据该啤酒的订单,小批量修改,目前仅能查证售至包子店的3箱修改日期的啤酒。
“从进销记录和包子铺的调查看,这些改过生产日期的酒按照正常价格销售。包子铺无法辨明,但提供了进货记录,所以依据新食品安全法能免予行政处罚。但对修改生产日期并对外销售的该酒水配送中心,将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处罚。”该负责人说,查获的240余箱啤酒都要罚没,卖出的3箱和伪造生产日期的34箱啤酒则作为处罚货值,总货值不足1万元。
因为售至包子铺的过期啤酒为10月份所售,所以将依据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目前案件调查已结束,但还待案审,具体处罚金额仍待研究。
据悉,该案是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历城区局查获的辖区内第一起食品违法案件,而这样的事情若发生在10月1日之前,老食品安全法的处罚则是2000元至5万元。
(齐鲁壹点 记者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