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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情况 产售假药最突出

   2015-10-29 红网5310
核心提示:红网长沙10月2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实习生 周楚怡)10月29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湖南
    红网长沙10月2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实习生 周楚怡)10月29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2件,144人。2015年1-9月,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1件,125人。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从已审理的此类案件来看,2014年1月到2015年9月,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共87件,占比最多,为53.4%;涉及120人,人数占比48.5%。其次依次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案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
 
    相对其他犯罪案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特别是在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中,由于生产、销售假药涉及生产、仓储、营销、运输等各环节,需要多人互相配合才能完成,在长期的共同犯罪中非常容易形成比较稳定的共同犯罪团伙。
 
    针对一部分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严格缓免刑的适用,依法判处自由刑的同时,注重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和条件。对于依法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也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此,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指导力度;通过司法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完善监管制度;依法妥善处理涉众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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