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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113号)

   2015-10-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98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5〕113号【发布日期】 2015-10-28【生效日期】【效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5〕113号
【发布日期】 2015-10-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7558.html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工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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