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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015-11-01 国家食药监总局2130
核心提示: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天津市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日常监管风险
    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天津市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按照“日常监管风险”,将企业量化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年度记分0~3分,评为A级诚信企业,每半年现场检查1次;年度记分3~6分,评为B级基本诚信企业,每季度现场检查1次;年度记分6~10分,评为C级警示企业,每月现场检查1次;年度记分10~12分,评为D级失信企业,实行零距离监管,对其生产经营行为随时检查,并对企业量化考核等级的结果,分别在企业公示栏和天津市食品安全网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自律互律作用,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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