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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乌鲁木齐6批次产品不合格

   2015-11-04 人民网2110
核心提示: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3日电 (王涛)11月3日,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媒体通气会,公布2015年第5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3日电 (王涛)11月3日,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媒体通气会,公布2015年第5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在乌鲁木齐市生产、销售的6批次食品产品不合格,被勒令下架召回。

    4批次产品铝严重超标,分别为:乌鲁木齐市鲤鱼山路家佳乐超市销售的“云峰”牌特级红薯粉丝、金海鸥水晶粉;乌鲁木齐天山区青年路赵亚军副食品店上柜的“德哥好”粉条;乌鲁木齐市碱泉三街利民农贸市场小代副食品调料批发店上柜的粉条。

    乌鲁木齐县安宁渠王新酱醋厂生产的老抽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和苯甲酸不合格。

    乌鲁木齐天津北路新疆加亿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相逢”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

    据了解,2015年8月,新疆食品药品检验所、新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新疆分析测试研究院、伊犁州质检所5家承检机构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等17大类413批次食品和114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07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1.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样品114批次,全部合格。

    针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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