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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为水煮山野菜定标准

   2015-11-07 辽宁日报1660
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朱忠鹤报道 袋装蕨菜、袋装野山珍在商场和超市,袋装水煮山野菜越来越多出现在货架上。 11月5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
    本报讯 记者朱忠鹤报道 袋装蕨菜、袋装野山珍……在商场和超市,袋装水煮山野菜越来越多出现在货架上。 11月5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首次为地产水煮山野菜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现该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所谓的水煮山野菜,指的是以盐渍山野菜为原料,经过水煮脱盐、清洗、挑选、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过排气、密封、加热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野菜制品。
 
    我省制定的水煮山野菜的地方标准主要从原辅料、感官、理化指标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水煮山野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主要污染物指标集中为铅和亚硝酸盐。因此,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我省的地方标准将水煮山野菜中的铅及亚硝酸盐含量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在符合质量标准的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
 
    目前辽宁地区水煮山野菜相关生产企业不少于30家,使用的产品标准均为企业自身起草的企业标准。通过建立水煮山野菜的地方标准,可帮助整个辽宁地区生产企业有效地实施并运行标准体系,保障水煮山野菜产品的统一质量控制,引领整个行业建立正确的质量导向。解决企业自身起草的企业标准检测参数不同,指标限量不同的弊端,统一行业规范,保证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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