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11-09
【备 注】: http://www.gzlo.gov.cn/sofpro/bmyyqt/gzsfzb/myzj/myzj_add.jsp?opinion_seq=8619
【发布日期】:2015-11-09
【备 注】: http://www.gzlo.gov.cn/sofpro/bmyyqt/gzsfzb/myzj/myzj_add.jsp?opinion_seq=8619
为规范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活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了《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12月9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 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 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3. 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4. 传真:83125287;
5. 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