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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的通知

   2015-11-13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1930
核心提示:各食品检验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6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开展食品生产环
各食品检验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6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抽验检验承检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二)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应的食品品种和监督抽检项目(食品品种和监督抽检项目参照《201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测实施方案》);
 
  (三)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
 
  (四)具有承担地市级以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经历;
 
  (五)检验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
 
  (六)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机构填报《食品检验机构综合评分表(自评)》、《2016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任务申请表》、《2016年度食品生产环节风险监测任务申请表》及《2016年度乳制品专项抽检任务申请表》;
 
  (二)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对申报机构进行互评考核;
 
  (三)对拟承担2016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抽样检验机构公示;
 
  (四)根据考核结果分配2016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抽样检验任务。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机构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市场监管委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刘猛    电话:2718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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