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屏 丁云)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扬州方广食品有限公司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是《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10月实施以来,我市诞生的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新规,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逐步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
今年10月1日启用的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识。对消费者来说,今后购买食品要学会看“SC”。
不过,“QS”标志暂时不会消失。据介绍,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