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按照全省“飓风行动”统一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全市食药监系统与公安部门紧密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成立专案组查办食品药品大案要案。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投诉举报3689件,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928件,刑事立案285件,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9人,刑事拘留236人,批捕41人,移送起诉23人,涉案金额1.8亿元人民币,有力地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通报了我市“飓风行动”期间侦办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例。
全省首例走私牛肉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2015年1月30日,市食品药监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公安经开分局,在西安经开区尚稷路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配送中心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当场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牛碎肉800余箱,牛肚150箱及涉案相关物品,涉案价值累计120余万元。经查,马某自2014年9月以来在雨润市场租赁库房,从武汉、郑州等地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牛肉、牛肚,销售给下线陈某(已网上追逃),由其分发给西安其他商户,从中牟取暴利。2015年5月7日,马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全省首例假冒微整形药械案
2015年4月3日,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市食药监局联合专案组在济南、北京、西安同时行动,一举破获丁某生产销售假药和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端掉非法生产、存储和销售的美容整形黑窝点4处,现场查获假药肉毒素、假医疗器械16种,涉案产品价值500余万元。经查,该犯罪团伙累计交易金额达3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丁某等3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和非法经营罪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5月8日,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2015年7月2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张某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4年11月,市食药监局向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移交了一起案件线索:“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的陕西某糖尿病研究所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两部门同时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8个多月的侦查,先后6次赴山西秘密取证,于2015年6月12日一举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张某家族为主的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刑拘14人,正式批捕4人,查处、捣毁生产加工窝点3处,仓库3处,查获涉案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约110箱35000瓶,涉案价值约1700万元。
汪某非法经营药品案
2014年12月,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与市食药监局联合专案组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自2013年5月30日至8月20日期间,以挂靠、伪造等方式,利用陕西**药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药品经营资质,分27次从南京、深圳套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26万余瓶,不仅未按照国家相关药品流通管理规定入库扫码,还将此处方药在互联网上非法销售。犯罪嫌疑人李某,施某、关某、张某、代某等人也通过同样手段分别从陕西地区的医药公司套购大量该处方药,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刑事拘留6人,批捕5人。2015年6月4日,汪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药品罪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段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5年4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食药侦大队联合新城区食药监局对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某包子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包子店使用了国家禁止添加使用的含硫酸铝钾的食品添加剂。现场在该包子店操作间查获含硫酸铝钾的食品添加剂6袋以及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成品包子103个(其中18个包子送检)。经调查,包子店经营人员段某对其长期在包子中添加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5年7月14日,段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11.24”薛某等人销售假药案
2014年11月,接到群众举报:在西安市国亨市场内有商户销售假冒创可贴。接报后,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立即联合市食品药监局前往国亨市场进行摸排,在该批发市场内的鑫源百货、虹光灯具、邓氏百货等7家店铺内查获涉嫌假冒邦迪牌创可贴33900片,涉嫌假冒云南白药创可贴69800片,涉案价值5万余元。经上海强生以及云南白药厂家鉴定,均为假冒产品,涉及销售假冒创可贴的店铺均无销售药品资质。此案共抓获嫌疑人13人,刑事拘留4人,批捕2人。2015年9月17日,薛某等7名主要涉案人员因销售假药罪被依法判处不同刑期徒刑并处罚金。
汪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4年9月,接群众举报称:在灞桥区洪庆赵东村内有人生产有毒有害的毒豆芽。灞桥区食品药监局立即联合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进行了查处。经调查,2014年4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汪某在灞桥区洪庆街道赵东村租用民房制售豆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无根水”,之后出售成品豆芽,累计销售金额达4万余元。经检验,在汪某所使用的“无根水”浸泡过的黄豆和成长期的黄豆芽中均检出6-苄基腺嘌呤,该物质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犯罪嫌疑人汪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5年1月26日,汪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0元人民币。
马某生产销售假牛羊肉案
2014年12月14日,临潼区食品药监局代王食品药品监督所与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代王派出所联合检查时,在代王街代王菜市场内发现有人销售假冒伪劣的羔羊涮肉、肥牛涮肉产品。14日下午,将前来送假冒伪劣肉制品的马某抓获,现场查获假冒伪劣牛羊肉10箱和犯罪嫌疑人马某2012年9月6日至2013年4月期间的账簿。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在短短6个月时间内,仅向临潼市场供应假冒伪劣的牛、羊肉制品价值就达10余万元。其供述于2012年9月开始从西安市方欣冷冻食品批发市场购进鸭肉,通过其位于雁塔区白羊寨村家中使用切片机、包装机,制成羊、牛制品贩卖到临潼、雁塔等各类小型自助火锅店、干菜店等违法事实。2015年6月5日,马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临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人民币。
曾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5年3月,接群众举报,曾某等人销售病死猪肉谋取非法利益。市公安局食药侦大队联合长安区食药监局进行了查处,经调查,2014年11月15日,犯罪嫌疑人曾某经营的养猪场内一头生猪因患猪流感死亡,为减少损失,曾某联系到向屠宰场送生猪的犯罪嫌疑人卢某,卢某以50元的价格将病死猪收购后卖至郭杜街办北小张村新兴屠宰场。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曾某、卢某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5年7月28日曾某等2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