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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区在售进口商品流通渠道难辨别 选购应谨慎

   2015-11-23 东方圣城网1780
核心提示: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李姣)最近有许多进口商品店里出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都不清楚,这样的商品能在架销售
    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李姣)“最近有许多进口商品店里出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都不清楚,这样的商品能在架销售吗?”近日,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210000反映,最近进口商品店在城区遍地开花,但许多店内销售商品标识不全,难以辨别流通渠道,令消费者无法安心购买。11月22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进口商品店,发现中文标签不全的情况的确存在。
 
    上午10时许,记者在太白路一家商场内看到,有多家进口商品店入驻该商场,化妆品、生活用品、食品一应俱全,吸引了许多市民进店选购。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店铺内有许多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签,其中一家店内出售价格为258元的奶粉外包装全是外文,选购起来让人犯难。“我们商品都是从国外代购来的百分之百进口产品,全部都是正品,可以放心购买。”看到记者在找中文标签,一位店主向记者表示,代购店内的商品多数没有中文标签,都是居住在国外的朋友回国时带回来的,中间省去了许多费用,价格也比较实惠。“对于这种没中文标签的商品我不会购买,感觉很不放心,不知道是不是假货或是过期的商品,这些我们从包装上根本看不出来。”正在选购商品的王女士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皇营路一家进口商品超市,该超市内有大量进口商品,每样进口商品包装上都贴有中文标签,上面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经销商等信息,市民选购时一目了然。“现在生活好了,给家人买些进口食品尝尝鲜,不用出国也能吃到‘洋零食’,多好!”刚刚购买完一袋零食的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说道,他经常购买进口零食给孩子吃,挑选时一般都会先看一下中文标签,确定日期新鲜才会购买。
 
    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是否能在市场流通?记者查阅相关法规了解到,《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进口产品标识应当使用中文,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等级、含量、警示说明等标识应当使用中文而未用中文标注的产品,应当依法责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改正。此外,《食品安全法》也有规定,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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