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昨日发布了20个2014年度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婴幼儿鱼肝油、毒豆芽、上海福喜事件等一系列热门案例赫然在列。记者发现,在这20个案例中,违法添加占了多半。
据介绍,一些药品公司将鱼肝油当成针对婴幼儿销售的普通食品进行销售,把“鱼油”和“鱼肝油”进行混淆。在婴幼儿用品专卖店,营业员推销时声称“必须每天一粒”,不过包装品上并没有标识说明鱼肝油是药品还是食品。
“鱼肝油不是补品,是药,应由医生判断孩子是否需要补,以及补多大的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从事婴幼儿食品风险监测的韩军花说,超量的话可能造成维生素A和维生素D过量,而其实平时的奶粉中这两种维生素含量已经足够。鱼油才属于保健食品,不过成分容易对婴幼儿的血管发育造成损害,应该谨慎服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企业禁止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目前,国内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行业内部生产标准缺乏、销售规则欠缺”,人大食安治理协创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