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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临近保质期相关办法正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5-11-26 广州日报1170
核心提示:大家都知道过了保质期的食物吃不得,但临近保质期的概念,你听说过吗?11月9日至12月9日,广州市法制办正在就《广州市临近保质期
     大家都知道过了保质期的食物吃不得,但“临近保质期”的概念,你听说过吗?11月9日至12月9日,广州市法制办正在就《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广州将建立临近保质期提示制度、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封存与销毁制度。今后,大中型食品超市如果要促销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就需要设立特定的专区,并醒目标识“临近保质期”。广州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广州各大超市发现,目前仅有少数超市设立临保期食品专区,而散装以及二次包装食品的标签信息不全等现象普遍存在。
 
    记者/冯秋瑜 摄影报道(除署名外)
 
    大部分消费者不知道“临近保质期”
 
    近日,广州市法制办出台的《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了如下界定:“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保质期不足2天的食品,不设置临近保质期。”
 
    食品除了“过期”,还有“临保期”的概念——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对此都少有耳闻,而《意见稿》规定“应当独立存放临近保质期食品,并设置显著区分标识,采用原价、折价、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予以显著提示,不得隐瞒、掩盖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场、超市应当将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出售”,也正是为了提醒消费者“知情购买”。
 
    对于“临保期食品专区”,消费者有不同的声音。黄小姐称:“不会光顾临保期食品专区,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让人不放心。”而钟先生则觉得:“这个措施很好,可以让消费者更关注食品的保质期,得到更好的食品安全保障。”
 
    记者巡访:大超市少有“临保”食品
 
    目前,超市里“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占比情况如何?记者近日走访华润万家、ole、永旺、好又多、百佳等多家超市,走访了零食、调料、饮料、散装食品等多个专区发现,几乎没有位列“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即便在设立了“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的客村华润万家超市里,其专区销售的食品也并没有到“临保”期限。
 
    例如,“临保区”的一款“肥羊王”火锅调料,其生产日期为2014年12月17日,保质期18个月,按照“临保”的时间,期满之日前45天,也就是2016年的5月2日至6月17日期间销售,才属于“临保”期。其他位列“临保区”食品的,还有2015年12月17日才到“临保期”的“农心虾条脆”、2016年3月底才到“临保期”的“乐天黄秋葵脆片”,甚至还有今年11月1日刚刚生产的广州酒家腊肠。超市里大部分食品距离生产日期都不久,多为今年8、9月份生产的,位列保质期全程前三分之一时间段内的食品。
 
    对此,华润万家相关负责人表示:“超市设‘临保’专柜,执行更‘高规格’:保质期1年的食品,在还剩3~4个月到期就会进入‘临保’区,可能列入《意见稿》临保期的食品几乎为零。”其他超市负责人表示:“时间稍长的商品会促销,能进入‘临保期’的几乎没有。”
 
    业内人士介绍,超市里可能接近“临保期”的食品更可能是进口食品。“因为进口食品入关时间较长,有的要经过大半年,售价偏贵销量又有限,所以一些大超市会不定期地进行此类食品的集中促销,消费者最好在选购时留意其保质期,知情选择。”
 
    短保食物
 
    若仅有1天 有何意义?
 
    真正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恐怕是面包、酸奶等保质期原本就较短的食品。11月17日,记者在天河某超市发现,一款距离保质期只有两天的曼可顿面包在做减价促销,但不多加留意不会发现它已接近保质期。11月21日,客村一家超市也在销售距保质期只有3天的面包。记者还发现距离保质期仅剩7天的酸奶、仅剩3天的乳酸菌饮料等。大部分在保质期全程后三分之一段的在售食品主要集中在面包、散装糕点以及冷藏区的酸奶、乳酸菌和果汁饮料区域,但按照《意见稿》,它们还未到“临保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面包、酸奶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来说,《意见稿》规定:“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才属于“临近保质期”,超市几乎不会销售只剩1天就到期的食品;对于需冷藏的果汁饮料来说,“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属于“临保期”。记者看到了期满日前7天在售的“买一送一”“新奇士果汁”,同样不属于“临保期”,但在其24天的保质周期中,已在后三分之一段。
 
    消费者梁先生认为:“有关规定显得过于宽松,可否将‘临保期’设置得再长一点,对消费者来说更有意义。”
 
    散装及二次包装食品
 
    标识混乱仍然严重
 
    虽有“临保期”,但未到“临保期”却已经位列保质期后三分之一段的食品却不在少数:如五羊新村某大型超市在售的一款散装麦香饼,其生产日期为今年8月30日,保质期3个月,11月18日仍然在售,保质期只有12天。另一款散装曲奇饼的生产日期为今年9月18日,保质期80天,销售时距离保质期只有20天。另一个让消费者不爽的体验是生产日期的标识甚至被价格标签覆盖。消费者朱姨对记者说:“看到麦香饼原价15.8元,现价11.8元,觉得蛮划算,但找了半天找不到生产日期。”
 
    二次包装食品把“包装期”混淆为“生产日”的情况也较普遍,阿芬在天河一家超市选购二次包装的菊花茶时发现,包装上只显示“包装日期”,没有“生产日期”。销售人员说“这是新拿出来的”,却也无法说明具体的生产日期。
 
    记者发现,在该超市的一些杏仁、莲子等五谷杂粮区,散装和二次包装的食品混合摆放,散装区的生产日期标签大部分都被二次包装的商品遮挡住,而二次包装的食品上都没有加印生产日期。一家超市里二次包装的“芝麻脆皮泡芙”也只标示了“打秤日期”。
 
    专家提醒:
 
    价格和新鲜度成正比
 
    广东省食品学会食品专家范瑞认为,有关部门设置“临保期”,更多是为了提升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意识。“从安全性角度来讲,只要产品没有过保质期,其安全是受到相关标准的保障的,但不同类型的食品对临保期的概念要求不同,生鲜如鲜肉、水果、鲜奶等食品对时间要求比较高的,时间越长,不仅安全系数降低,风味上也有所损失。但饼干、罐头之类等包装食品对时间要求没那么敏感。”“临期食品不是从安全性角度出发的,而是一个商业的概念,实际上价格和新鲜度呈正比,消费者要根据具体产品安全性去选购。”
 
    据介绍,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牵头起草《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对散装食品标识进行了具体规定,但该办法目前还处于立法听证中,尚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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