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邯郸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会议上获悉,自12月1日起,凡新申请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销售许可的,不必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表》,因为从这一天起,邯郸市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三证合一”。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目前已经启动,开始受理相关业务办理。
与此前发放的许可证相比,《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二维码标识等内容,有助于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食品监管工作将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按照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规定,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现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不需提前换发;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换证的,可予换发;需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办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的,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原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表》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应在2016年5月1日前全部换发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全市广大食品经营者,如有疑问,可拨打市食药监局咨询电话03102031850,或登录市食药监局官网查询公共服务栏目办事指南。(记者任琳娟通讯员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