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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2015-12-01 重庆日报2040
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 向婧)记者11月30日从市农委获悉,11月30日到明年2月28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本报讯 (记者 向婧)记者11月30日从市农委获悉,11月30日到明年2月28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对蔬菜、鲜食水果、生鲜乳茶叶食用菌等产品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比较稳定,但是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市委农工委副书记郭忠亮说,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经营起点低、规模小,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以做到全覆盖。
 
    因此,有四类问题值得市民关注,针对这四类问题,此次检查重点包括了四个方面。(如图示)
 
    “我市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采用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和隐患。”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队长韩以政介绍,这“四个最严”是: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此次执法检查重点针对食用农产品农牧生产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化养殖场、家庭农场、生鲜乳收购站、豆芽生产作坊,以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近年来,全市食用菌发展很快。据介绍,在这次执法检查中,食用菌首次被纳入重点产品进行检查,市民爱吃的豆芽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为了促进豆芽生长,让豆芽白净、无根、卖相好,一些豆芽生产者喜欢添加‘AB粉’和‘无根豆芽素’,主要含有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和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韩以政说,以前农业部规定了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标准,只要在限量值以内,可以合法用于豆芽生产中。而今年出台的新规定则明确,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以确保豆芽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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