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昨日,《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在处罚规定上明确了从重处罚的原则。
修订草案设立了更严格的监管法律制度。在食品流通环节,增设了网络食品经营者、网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要求其在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着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备案凭证登载的信息;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各自责任。
同时,草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反标签标识管理责任的行为,由原规定的最高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增加为最高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