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至8月初,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广州、汕头、佛山、惠州、阳江、湛江、潮州等7个地级市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经营单位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250批次,其中合格206批次,不合格4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隐性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AOZ、重金属镉和铬。前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织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检不合格水产品进行核查处置,并在省局网站公布了相关抽检信息。现将相关地市对抽检不合格水产品的后续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州:12批次不合格。荔湾区经营户8批次不合格水产品案件已移送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其余4批次不合格水产品案件已由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汕头:3批次样品不合格。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3家经营单位及1家供货单位移交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佛山:10批次样品不合格。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10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惠州:7批次样品不合格。9月15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7家抽检不合格水产品经营者的违法线索移交给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侦查处理。经公安部门突击检查,均未发现有人为添加等非法经营行为;公安部门经调查不予立案。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7家抽检不合格水产品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
阳江:3批次样品不合格。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涉及的3家经营者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目前,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作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处理。
湛江:6批次样品不合格。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涉及的4家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
潮州:3批次样品不合格。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涉及的3家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