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邹思媛
都市报讯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是否合格安全,生产食品或与之相关的产品质量,诸如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是否合格,直接影响着食品本身的质量。
12月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12月20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相关产品召回、追溯制度(详见下图)。
据悉,《管理办法》实施后,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各级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想了解详情可登录:http://www.xjzj.gov.cn/gk/tzgg/106914.ht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