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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漳州检验检疫局多举措保障出口农产品用药安全

   2015-12-09 中国国门时报1880
核心提示:日前,厦门漳州检验检疫局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毒性大、残留期长的农药的通告》要求,结合辖区出口农产品
    日前,厦门漳州检验检疫局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毒性大、残留期长的农药的通告》要求,结合辖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和出口保鲜蔬菜新产季产前检查,全方位多层次做好禁售用农药通告的贯彻落实。
 
    通过已开通的出口蔬菜微信公众号向加工企业、种植户发布漳州市政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拌磷等10种毒性大、残留期长的农药及其制剂的要求,督促农药使用者严格遵守农药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有关规定。以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契机,以出口龙头企业为示范,宣传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安全用药管理,推广农业种植“国际标准”的生产经验,通过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带动辖区出口农产品整体安全水平整体提升。联合相关出口协会,结合出口保鲜蔬菜新产季产前检查,强化加工企业、种植户安全用药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农药使用者及时如实申报自用药,杜绝禁用药,建立科学的自检自控体系,通过有效监管,不断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价值。
 
    (郑艺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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