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黑米粉”
“黑米粉”制作工具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2月11日电 12月11日记者从警方获悉,9日凌晨3点时许,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在琼山区高登街一处出租屋内,查获一个“黑米粉”制作窝点,查扣米粉500多斤及制作原料一批,抓获嫌疑人2名(底某刚,男,41岁,河北人;马某台,女,43岁,河北人)。经初查,该窝点采用非法添加剂明矾每日制作米粉500余斤,销往多个农贸市场。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海口警方经过多日的跟踪侦查,发现在琼山区高登街一处出租屋内,有疑似“黑米粉”的制作坊,随即组织警力联合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民警在现场看到,黑作坊生产设施极其简陋、卫生环境恶劣。这个“见不得阳光”的小作坊,采用非法添加剂明矾每天产出500余斤“黑米粉”,产品销往多个农贸市场。
据警方介绍,底某、马某二人,自2015年4月租用一民宅进行“黑米粉”生产加工,该作坊无任何经营资质手续,其生产现场、生产条件及其简陋,卫生坏境极差,大大小小的缸、桶、盆摆放凌乱,这些容器内壁都有一层厚厚的白色污渍,房内摆放着加工“黑米粉”用的煮锅,虽然很脏,但仍然还在使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7条、28条规定以及《刑法》第143条规定,底某、马某二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吉羽 通讯员陈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