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43号公告,批准包括吐鲁番葡萄酒在内的22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吐鲁番市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
吐鲁番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从目前考古资料来看,吐鲁番葡萄酒的历史距今已有2500余年。据《史记》载:“大宛以葡萄酿酒,富人藏酒万石,久者数十年不败”,可见当时葡萄酒酿造的规模和酿造技术的繁荣景象。张骞出使西域,将吐鲁番的葡萄和酿造葡萄酒的技术引进中原,促进了中原地区葡萄酒产业发展,吐鲁番因此被誉为中国葡萄酒发源地。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吐鲁番葡萄酒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楼兰、驼铃、新葡王等一批葡萄酒企业快速成长,其产品在各类评比展销会上捷报频传,极大的提升了吐鲁番葡萄酒的知名度。为进一步保护和开发吐鲁番葡萄酒品牌,提升吐鲁番葡萄酒的美誉度和知名度,让产业发展的红利真正惠及当地群众,吐鲁番市葡萄产业发展办公室积极组织市林业局、商务局、经信委、质监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吐鲁番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在自治区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及时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标准制定等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技术审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也是我市第六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
吐鲁番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成功获批,是吐鲁番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推动吐鲁番市葡萄酒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规范行业发展,促进和保障葡萄酒市场秩序,有效规范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吐鲁番葡萄酒的产地声誉;二是规范吐鲁番葡萄酒质量等级和分级管理;三是建立规范的葡萄酒加工标准,不断提升吐鲁番葡萄酒的品质,增强吐鲁番葡萄酒市场竞争力,进入和占领葡萄酒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四是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通过行业的发展带动葡萄产业发展从而带动葡萄种植户收入不断增加。
吐鲁番葡萄酒产业各相关单位、企业应以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契机,严格按照要求,通力配合,进一步高质高效推动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