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金沙酒业抛出百万元巨资回应“以酒抵资”传闻

   2015-12-18 糖酒快讯34490
核心提示:12月14日,《长江商报》发表题为《宜化集团以酒抵资营销术》、《宜化置业被指拖欠雇员千万血汗钱》的新闻报道后,湖北宜化及涉及

12月14日,《长江商报》发表题为《宜化集团“以酒抵资”营销术》、《宜化置业被指拖欠雇员千万血汗钱》的新闻报道后,湖北宜化及涉及的金沙酒业集团迅速反应,就事件原委向公众作了说明,湖北宜化不仅在15日发表公开申明,并出资100万元寻找该新闻报道提及的“以酒带薪”工资单。事情真相如何,记者在第一时间联系事件相关人士,以了解事实真相。

“以酒抵资”新闻始末回顾

《长江商报》两位财经栏目记者根据线报并走访当地企业后获悉,宜化集团旗下采购商须用3%货款购酒否则就拿不到货款,用酒抵发4成工资员工敢怒不敢言,并深入分析了湖北宜化收购金沙酒业的战略意义。

在昨日“以酒抵资”新闻刊出后,记者立即联系金沙酒业品牌总监冯晓波。他表示,虽在金沙酒业工作时间已然不短,集团也鼓励员工自愿利用私人渠道卖酒,但这是鼓励员工额外创收,全属自愿,绝不可能出现强制购买,更不可能让普通员工拿酒抵工资。据记者了解,湖北宜化旗下三百多家子公司中,有数十家贸易类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这些贸易公司均是金沙回沙酒(含大关酒、拉亚红酒)的区域经销商或团购经销商且产品均为市场流通销售,其销售区域覆盖了全国多个省区。“由于签署了销售合同,此类机构的相关责任人收益与酒挂钩是正常的事情。”金沙酒业内部人士透露,《长江商报》的报道或许是将湖北宜化下属子公司的专职酒类营销人员的工资与售酒挂钩,误当作了普通员工“以酒抵薪”。

今日,湖北宜化旗下“宜化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申明。该申明表示,宜化集团绝对禁止“以酒抵资”行为。宜化集团在酒品销售过程中采取“全员营销”的销售理念,鼓励全体员工通过兼职销酒实现收入增长,一律遵循自愿原则,绝无强制搭车卖酒和强迫供应商、职工销售等现象,更没有“以酒抵薪”等行为。为力证自己的“清白”,湖北宜化还出资100万元巨款寻求传说中的“以酒抵薪”工资单。

揭秘内部员工销售模式

据了解,2014年,金沙酒业实现销售收入23.4亿元,较2013年20亿元逆势增长17%,是2007年收购时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的33倍。2014年年产酱酒突破1.9万吨,老酒储量达到3万吨,是2007年收购时年产量700吨的27倍。

酒业寒冬之下,金沙凭借逆势增长成为行业黑马。而这背后,宜化集团的内部员工销售模式功不可没。甚至于金沙酒业董事长董兵曾不止一次称赞宜化集团将酒和化肥混合的销售体系,称集团内部的员工销售是酒业销售的“游击队”。

据了解,湖北宜化子公司300多家,员工6万人,大大小小的供应商无以计算,这无疑是一个可以消化金沙酒产品的巨大“富矿”。记者获悉,金沙酒业生产销售的酒除了会作为宜化集团及旗下子公司指定用酒外,也会作为员工福利品发放,此外与金沙酒业签署了销售合同的湖北宜化子公司都有酒业专班负责所在区域的流通或团购市场专职卖酒。而和湖北宜化关联的供应商通常也会将金沙酒产品作为第一选择。

不过,冯晓波指出,作为湖北宜化全资子公司,金沙酒业得到了集团从资金配套、人力资源、市场资源等全方面的支持,但金沙从几千万元的销售盘子走到今天,全靠湖北宜化的内部消化那是显然不客观、不现实的。

湖北宜化收购金沙饱含战略深意

对于《长江商报》提出的宜化收购酒企另有乾坤一事,记者致电多位财经界人士后,均表示湖北宜化收购金沙酒业、大关酒厂等饱含战略深意,或为借此良机获取更多资源以开拓贵州区域。

长江商报记者表示,贵州地处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域,也是西部经济发展较为薄弱的地区,宜化集团作为国内500强被引资进入,各类资源“对接”后,水到渠成也成为必然。据其调查,从2005年开始,宜化集团先后在贵州兴义、毕节以及遵义等地投资建设煤化工项目。在2006年初,宜化集团斥资0.9亿元收购漯河的宏丰公司和泰丰公司两家化工厂,投入2亿元资金用于扩能改造,之后,再次投资20亿元在当地发展盐化工。2010年11月中旬,贵州金沙县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约,“十二五”期间将在金沙县投资125亿元煤盐化电一体化循环项目。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宜化集团在贵州累计投资61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60亿元,利润20亿元,解决劳动就业1.4万人。作为金沙酒业所在地的贵州金沙县也成为了湖北宜化的投资重点区域之一。

附:关于长江商报等媒体报道宜化集团“以酒抵资”新闻的声明

12月14日,《长江商报》发表题为《宜化集团“以酒抵资”营销术》、《宜化置业被指拖欠雇员千万血汗钱》的新闻报道。因记者仅通过电话与宜化集团相关人员沟通,并未到宜化集团实地采访,文中标题及内容等多处表达失准,致使社会公众产生歧义。目前,该文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对宜化集团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为此,宜化集团党委办公室授权“宜化人”发布声明如下:

1、宜化集团绝对禁止“以酒抵资”行为。宜化集团在酒品销售过程中采取“全员营销”的销售理念,鼓励全体员工通过兼职销酒实现收入增长,一律遵循自愿原则,绝无强制搭车卖酒和强迫供应商、职工销售等现象,更没有“以酒抵薪”等行为。

2、湖北宜化运作规范透明。湖北宜化属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运作、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所有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定期提请外部中介机构,即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且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向社会公开。

3、湖北宜化负债率在正常范围,担保额度合理合法,盈利能力位居同行前列。近年来,湖北宜化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及国内传统制造业产能严重过剩等影响,通过转型升级、挖潜增效、流程再造等措施,继续保持了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2014年湖北宜化总营业收入182亿元,2015年荣获湖北省政府长江质量奖提名奖。

4、宜化置业从不存在拖欠劳务工资问题。宜化山语城二期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泸州佳乐公司取得承建资格,泸州佳乐2012年5月进场施工,与宜昌市泰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即报道中提到的“四川太阳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施工合同。2014年1月,泸州佳乐在我公司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由于资金链断裂而停工。2014年7月,宜化置业公司被迫接盘,泰安劳务公司对未完工程继续施工,至2015年7月工程完工。宜化置业接盘后发生的劳务费用905万元已全部结清,后又替泸州佳乐公司垫付了劳务费1350万元,共支付劳务费2255万元。

5、宜化集团一直秉承依法依规办企业的宗旨,在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和支持下,近年来已成长为宜昌乃至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之一,2015年在中国500强排名第166位。

我们欢迎各大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宜化集团的发展进行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监督和报道。再次感谢大家对宜化集团发展的关注!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