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志花)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日公布2015年第1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在抽检的13类456批次食品中,不合格9批。在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为焙烤食品。
据了解,此次采样区域涵盖了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岐山县、扶风县、凤翔县、陇县、眉县、麟游县、千阳县和太白县。在抽检的45批焙烤类食品中,不合格4批次,分别为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高新购物广场经营的烤花馍和绿麻花,烤花馍不合格项为过氧化值,绿麻花不合格项为过氧化值、糖精钠及铝的残留量;凤翔县新茂天都商贸中心经营的散糕点,不合格项为过氧化值;宝鸡高新开发区丰禾超市经营的鸡蛋麻花,不合格项为铝的残留量。
11批坚果炒货食品、124批粮食及粮食制品中不合格各1批,分别为陇县家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曹家湾家和购物中心销售的脱皮瓜子和粉条,不合格项分别为过氧化值和二氧化硫残留量。10批蔬菜制品中1批不合格,为凤翔县新贸天都商贸中心销售的散酱菜,不合格项为苯甲酸和甜蜜素。95批调味料中不合格为2批,为标示陇州酱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精制酱油,不合格项为氨基酸态氮。
宝鸡市食药监局已组织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及不合格产品的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