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徐家湾所联合辖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协管员提供的线索检查取缔了3家卤肉加工小作坊。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3家卤肉加工小作坊未办理任何生产经营手续,加工环境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和进出货票据。这3家小作坊分别打着“川香凉菜卤肉”、“油炸鸡肉”和“川味卤肉”的招牌在辖区内流动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徐家湾所当场对这3家小作坊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对周边群众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12331投诉举报电话。
原文链接:http://news.wmxa.cn/n/201512/295812.html本文来源于西安文明网(http://news.wmxa.cn/),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谢谢!
下一步,徐家湾所将继续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巡查力度,保障辖区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