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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 发现有羊肉添加了“瘦肉精”

   2016-01-16 大连日报2370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张丽霞)自去年8月份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张丽霞)自去年8月份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密集监督抽检,每个月对全市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超市等销售的鲜活水产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共计630个批次。目前,11月份的监督抽检工作已经结束。
 
    据了解,11月份重点抽检畜禽产品、鲜活水产品,在全市14个区市县(先导区)的4处批发市场、11处农贸市场、12处商场超市,抽取市场销售的猪肉、猪蹄、猪肝、牛肉、羊肉、白条鸡、鸡蛋、松花蛋等8种畜禽产品和多宝鱼、南美白对虾2种鲜活水产品样品共109个,主要检测兽药、渔药残留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经市食品检验所检验,108个样品合格,合格率99.08%,1个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高新区宏福鲜肉店销售的羊肉检出“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从品种看,猪肉、猪蹄、猪肝、牛肉、白条鸡、鸡蛋、松花蛋、多宝鱼、南美白对虾9个品种的合格率均为100%。羊肉样品11个,合格率90.91%。
 
    该局接到检验机构检出“瘦肉精”的报告后,立即责成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追根溯源,查清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并将监督抽检结果及处理情况通报产地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促进产地加强源头管理。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和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入场销售的肉类产品的检验检测,把好市场源头关。同时,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溯源及后处理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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