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59号公告,核准万宁隆苑咖啡有限公司使用“兴隆咖啡”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表明对“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开发、使用进入了实质阶段。
近年来,“兴隆咖啡”产品虽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但由于咖啡种植和产品质量等问题,一直没有企业获得专用标志的使用权。海南检验检疫局作为“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管理部门,坚持把实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作为服务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在营造环境、突出服务、引导申报、强化保护、促进流通等方面主动作为,终于促成首家企业获得“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下一步,海南检验检疫局将巩固并扩大地理标志保护成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地理标志使用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地理标志保护带来的红利,使地理标志产品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又一“增长极”。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机制,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扶持更多海南特色产品获取地理标志保护,促进更多企业获得专用标志使用权。(黎志杰 陈瑛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