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我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我省将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对生猪、牛、羊、禽类等动物产品凭规定检疫合格等证明上市销售的制度。
同时,我省还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规范农产品贮存、运输和装卸行为,加强对贮存、运输农产品设备设施的管理,实施农产品贮存、运输的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优先将生猪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