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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食安办发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2016-01-30 舟山晚报42600
核心提示:春节到来,家家户户的餐桌上,免不了各种美食。节日大餐固然诱人,而舌尖上的安全也很要紧。昨天,市食安办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春节到来,家家户户的餐桌上,免不了各种美食。节日大餐固然诱人,而“舌尖上的安全”也很要紧。昨天,市食安办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发出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家庭:屯菜储菜避免变质和污染
 
    很多家庭在春节前有囤菜的习惯,市食安办提醒,建议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胡萝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肉丸、卤肉等,无论是在窗台外放置自然冷藏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对于冰箱内的食物,熟食和生食要避免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外出旅游就餐,可以有选择性地尝鲜但不要盲目猎奇,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春节期间菜肴丰盛、气氛热烈,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消费者应当有意识地控制摄入食物总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如肉类、蛋类、蔬菜、水果、五谷等。饮酒一定要适量,不空腹饮酒。此外,选购食物和平时一样,要选择正规途径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就医,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餐饮单位:各个环节要做好卫生控制
 
    春节期间,餐饮单位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供应时间相对集中,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需提前做好准备,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
 
    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
 
    此外,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加强对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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