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市场监管系统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法律权威为稽查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制售假劣药械、有毒有害食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为打击重点,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在各专项行动中,强化行刑无缝对接,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狠抓大案要案查处,积极查线索、端窝点,捣毁制售问题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市场”、“黑窝点”,查处了一大批涉及面广、数额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市食品药品领域立案2346件,结案2221件,已收缴罚没款1877余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72件。
为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构筑社会共治格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从中评选出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向社会发布。
入选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1、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违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14年8月份,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根据相关线索,发现温州市场上销售的“奇抗牌山药片”存在质量问题,经检验,发现该山药片非法添加了格列本脲、盐酸吡格列酮等降糖类化学药物。该局稽查支队通过对线索深挖及多日踩点,发现汪某、胡某某和马某某等人以网络经营与实体店销售相结合的多个销售窝点。2014年11月10日,该局稽查支队联合鹿城区公安分局在上述窝点查获了3000多盒“奇抗牌山药片”。经过深入调查及多方侦查,发现该“奇抗牌山药片”是从郑州华联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办案人员多次赴郑州,于2014年12月4日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抓获了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李某某等5人,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通过继续侦查和抓捕,其他相关人员也相继归案。
经查,自2008年6月以来,郑州华联药业有限公司从天津购买原材料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用于生产“奇抗牌”山药片,通过专线电话与下家代理商联系,并销往全国各地。经查明,自2014年4月以来该团伙销售“奇抗牌山药片”涉案金额已达300多万元,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及部分海外地区和国家。截至目前,查明涉案对象14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5人,刑拘上网追逃2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20多个,其中温州地区销售窝点3个、郑州地区生产窝点4个,查获有毒有害食品(“奇抗牌山药片”)22箱,价值4万余元,涉案金额已达500多万元。本案被列为国家食药总局、公安部、省食药局挂牌督办案件。因为案情涉及全国多省,又被公安部列为2015第65号打假集群战役。
2、方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牛肉制品案
据群众举报,经过前期侦查,2015年1月17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兵分五路,对苍南县矾山镇古楼山村加工点、灵溪镇学仕路某仓库、福建省龙海市榜山镇翠林村包装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东坪山路销售点、广东省湛江市批发零售点等地进行统一收网,成功破获了方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牛肉制品)案,抓获了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捣毁了以福建省厦门市方某某为首的,以福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名义生产销售假牛肉制品案。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为牟取暴利,委托苍南朱某某夫妇通过在猪肉蒸煮加工过程中添加“日落黄”、“柠檬黄”、“烤牛肉精油”等食品添加剂变成“牛肉干”,并委托福建龙海市郑氏兄弟将“牛肉干”包装成“牛人帮牌”沙嗲味、五香味、香辣味等口味牛肉干。经温州市质检院检测,该系列牛肉干中未检测出牛源性成分,只有猪源性成分。
据统计,至2015年1月,方某某等人加工了76575公斤“牛肉干”,包装成3万余箱“牛人帮牌”系列牛肉干,分销给广东、江苏、上海等全国20余个省市226个分销点,总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该案件被列为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公安部2015年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及公安部2015年打击食品犯罪典型案例。目前,该案处于温州市检察院起诉阶段,相关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刑拘并将受到法律制裁。
3、蒋某某等人用非食品原料(罂粟)生产销售食品案
2015年7-8月,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了瓯海梧田蒋某某小吃店、浙南农贸市场某某味调味品店、福建福州市台江区某某香料商行、台江区某某烤鱼店等生产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罂粟壳食品的犯罪链条,查获罂粟壳(粉)20870克,刑事拘留6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罂粟壳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目前,罂粟壳(粉)经营者黄某某、傅某、葛某某三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赖某某、蒋某某夫妇被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入选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1、“3.12”系列销售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5年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开展肉类和水产品专项整治,在温州某大酒店查扣一批涉嫌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牛肉,通过对涉案牛肉来源的调查,分别查获了供货商温州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刘某某副食品店、鹿城区小南某调味品店经营的涉案牛肉,经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测出“莱克多巴胺”。经查明,温州某大酒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多次从温州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刘某某副食品店、鹿城区小南某某某调味品店购买涉嫌含有“莱克多巴胺”的“荷香雪花牛扒骨”、“上脑特A牛肉”共1900余公斤。“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系《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因上述单位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瑞安市某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2015年2月3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瑞安市某某饮料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工人正在用香蕉水擦拭标注非当日生产日期的含乳饮料,共计5189瓶,系客户退回公司回收的产品。因消费者喜欢购买当日生产日期的热含乳饮料,当事人就擦拭处理退回回收含乳饮料的生产日期并重新标注生产日期。经抽样送检,有4批次含乳饮料蛋白质项目检验结果均不符合标注要求。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对8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23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8名涉案嫌疑人开庭审理,并择日宣判。
3、某豆制品厂生产销售不符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4年10月15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温州某某有限公司豆制品厂当天生产的内酯豆腐、绢豆腐、豆奶饮料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该公司豆制品厂生产的内酯豆腐、绢豆腐、豆奶饮料菌落总数项目均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公司豆制品厂于2014年10月15日共生产内酯豆腐8439盒、绢豆腐29794盒、豆奶饮料1780包,上述产品共对外销售收入42768.3元。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20000元。
4、黄某某、程某某等生产经营不符安全标准食品系列案
2014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公告,从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2015年4月份,永嘉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辖区个别餐饮店生产经营的油条特别松脆,长时间不会“软”,卖相特别好,极有可能在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等。4月至6月间,该局开展监督抽检,陆续查获了黄某某、程某某等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系列案17起,经检测该系列案件的油条“铝(干样品,以AI计)mg/kg”项目检出值均在300以上,严重超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指标要求≤100 mg/kg ,涉案人员黄某某、程某某等27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部分案件已进入检察院公诉阶段。
5、郑某某销售假冒洋河白酒案
2015年2月8日,泰顺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在泰顺某陶瓷仓库现场查获标注“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之蓝”白酒50箱,经鉴定系假冒“洋河”白酒。经查明,当事人郑某某从流动商贩手中以每瓶110元价格购进标注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海之蓝”白酒138箱,以每瓶245元价格购进标注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天之蓝”白酒10箱,违法经营额共计129540元,违法所得4440元。泰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被扣留的侵权白酒并处罚款30万元。
6、徐某某等人销售肉毒毒素等微整形假药系列案
2015年10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并通过收集微信号、QQ号、网络监测等方式对我市微整形美容行业开展了摸底排查,并联合公安机关对流窜于温州的微整形游医及本地微整形美容院入手,破获了一系列美容微整形行业销售假药案,查获了大批市场上大热的韩国白玉灰姑娘美白针(维生素C注射液、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硫辛酸注射液)、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表面麻醉膏、溶脂针、肌肉抑制剂、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膝关节治疗剂)、贝利多静脉注射液等数十种药品。目前,已查获此类案件11起,共判定美容微整形类假药102批次,刑拘52人,捣毁紫慧美甲店、美人计美人工作室、非法游医出诊场所(各宾馆饭店)、非法行医美容工作室(居民住宅楼)等各类销售窝点49个,涉案金额约达500万元。上述系列案件中的美容院一般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操作人员也没有执业资格,所用假药来源不明,价格昂贵,社会危害极大。
7、魏某某等5人销售注射剂类假药系列案
2015年6月至10月,瓯海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分别在娄桥、潘桥、梧田、瞿溪街道依法查处了魏某某等5人五起用于治疗性病的注射剂类假药案,合计查获14种112瓶全英文标签的舒美特、阿奇霉素、头孢曲松钠等注射剂假药。五起案件当事人都是无证性病黑诊所的老板兼“医师”,无任何行医资格,为了谋取暴利,将进价2.5元/支的国产的抗生素头孢曲松钠注射剂更换为英文标签,冒充进口药品销售,变成60-270元/支的进口药为性病患者进行注射。五起案件均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头孢类注射剂属于可引起严重过敏反应的药品,但无证诊所条件简陋,均未让患者在注射前做过敏试验,容易导致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
8、利用黑电台非法经营药品、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8月24日,根据相关线索,瑞安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于瑞安市塘下镇截获徐某某运送非法物品的面包车。经查,当事人徐某某伙同他人,在瑞安市塘下镇环新大厦、平阳鳌江镇滨江大厦两处出租房内利用无线电设备,私自设立频率为103.6频道的电台,通过播放内容虚假、低级庸俗的广告,以组合方式销售参鹿补虚胶囊和速勃根永德兴牌西洋参马鹿茸胶囊、肾霸云欣牌蛹虫草丝芪胶囊等保健食品。徐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未能提供销售的保健食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上述药品和保健食品经抽样检验,“速勃根永德兴牌西洋参马鹿茸胶囊”、“肾霸云欣牌蛹虫草丝芪胶囊”检出“西地那非”。至案发当事人徐某某已销售参鹿补虚胶囊1038盒、速勃根永德兴牌西洋参马鹿茸胶囊216盒、肾霸云欣牌蛹虫草丝芪胶囊471盒,销售额计10多万元。当事人非法经营药品金额巨大,销售非法添加药物的有毒有害食品,已涉嫌犯罪,于2015年9月22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沈某某等人在甬台温高速服务区销售假药案
2015年7月,苍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经过前期的侦查,共出动54人兵分11路,对沈海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区开展突击检查,抓获沈某等犯罪嫌疑人15人,现场扣押天草油、白虎活络膏、山野超级必灵止痛药膏和正必灵佛灵油四种从越南走私的药品合计1911瓶,涉案货值近2万元。上述药品均标示境外企业生产,但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标识等,根据法律规定按假药论处。随后,专案组赶赴广西东兴市,将上家陆某抓捕归案。该案是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无证销售假药的典型案件,目前,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在进一步侦办中。
10、薛某某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2015年8月21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对薛某某经营的乐清市芙蓉华视眼镜店检查发现,该眼镜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睛润卫康超舒适软性亲水接触镜(隐形眼镜)等24种第三类医疗器械。经查, 2014年4月份至8月21日间,当事人薛某某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合计货值人民币8100.00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软性亲水接触镜属于医疗器械产品中风险级别最高、监管最严格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上市销售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薛某某作出没收扣押的医疗器械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