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2月3日邯郸电(记者王文静 实习生董源)3日上午,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全市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无证经营假酒、经营销售病死猪等10大典型案件。
据了解,2015年邯郸抽验食品5415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67批次。共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4700余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200余起,捣毁各类黑窝点168个。同时,市食药监管系统和市公安部门强化联查联办,联合执法30余次,查处案件21起,刑拘24人。
市经济开发区李某无证经营假酒案。李某2015年7月,无证购进 “牛栏山”牌陈酿白酒249箱、“一担粮”牌二锅头酒48箱,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2批次白酒均系假冒。李某无证经营假酒,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被依法没收假冒白酒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邯山区某酒庄无证经营假冒酒案。邯山区某酒庄张某于2015年9月初,购进假冒“丛台酒10年”、“贞元增酒”、“洋河海之蓝酒”等白酒325瓶,被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查获;且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过期,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被依法没收假冒酒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磁县某饭店使用未经检疫肉类案。2015年7月13日,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在该饭店现场查获其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其行为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被依法予以处罚。
大名县李某销售假冒食品案。接群众举报,2015年8月9日,执法人员在红庙乡任庄村,现场查获李某销售假冒“娃哈哈”营养快线、“爽歪歪”等产品70箱。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被依法没收假冒产品并处以罚款。
武安贾某经营病死猪案。经过广泛摸排,深入调查,蹲坑守候,2015年12月15日,在一冷库执法人员查获一台满载猪肉准备卸货的三马车,车内全部为已屠宰的病死猪20余头,共计1000余公斤,执法人员当场将嫌疑人贾某控制。经审讯,贾某交代了自2014年9月份以来通过非法渠道先后3次购进并销售病死猪40余头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王某使用双氧水加工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自2010年以来在涉县滩里村租赁民房,购进加工原料、设备开始生产加工猪头肉、猪大肠等熟肉制品。在猪大肠加工中为去除臭味,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双氧水(过氧化氢)。该黑窝点在联合行动中,被一举打掉。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逮捕。
谢某销售病死猪案。经群众举报,大名县束馆镇谢某在其家中用病死猪加工食品并销售。2015年1月08日,联合执法组对谢某家中依法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病死猪四头、灌制猪肉香肠70余斤、分割猪肉1000余斤,以及部分动物下水等。经鉴定,猪肉淋巴结中检测出猪圆环病毒,灌制香肠中大肠菌群超标。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冀南新区王某和薛某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接群众举报,2015年4月30日,联合执法组对冀南新区辛庄营村王某和徐家庄村薛某两家无证生产销售猪肉制品作坊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猪肉制品1600多斤,王某小作坊涉嫌违规使用工业用盐。经查封送检,辛庄营村王某作坊的产品亚硝酸盐超标,徐家庄村薛某作坊的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目前13名涉案人员已被批捕,5人被网上通缉。
临漳县高某注水猪肉案。2015年8月20日,临漳县高某在屠宰环节给生猪注水窝点,被一举端掉。当场查扣已注水和待注水的生猪77头,缴获注水用水泵、水管、铁钩等工具。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其中6名被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磁县孙某假饮料案。根据群众举报,经过缜密侦察,市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在食药监部门配合下,一举打掉一个制售假冒知名品牌饮料的地下“黑工厂”,当场查扣成品“今麦郎冰红茶、汇源橙汁”等假饮料两千余件,用于生产假饮料的储存、灌装、包装、打码等完整生产线一条,标示为“脉动、雪碧、冰糖雪梨”等产品商标20万余套、各种空饮料瓶10余万个,各种饮料添加剂500余公斤。此案涉及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