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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食品商家称产品能治病 属违法宣传被工商查处

   2016-02-18 劳动午报1790
核心提示:随着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观念逐渐发生改变,消费者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从而促使保健品行业蓬勃发展
    随着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观念逐渐发生改变,消费者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从而促使保健品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在保健品行业蓬勃发展的背后,也不乏部分经营者利用人们对健康的追求非法牟利。甚至有的食品、保健品经营者,以举办产品宣传会的形式,称其产品能治疗疾病,以此吸引大量中老年人参加活动并购买产品,从而实现非法牟利。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近期,延庆工商分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某商贸中心举办产品宣传会,宣称销售的产品具有治疗多种疾病的作用,且价格不菲。经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该商贸中心发布的食品广告宣传页上印有“治疗疾病”、“祛风湿泄寒凉”、“降血压”等宣传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工商部门对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工商提示:
 
    在生活中,一些不法商家往往抓住部分中老年消费者贪图便宜、热衷参与买赠活动的心理,通过“名医义诊”、“馈赠诱惑”、“免费服务”等手段,组织老年人参加所谓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试用、赠送小礼品等活动,诱导消费者选购其保健品和保健项目。
 
    因此,对于经营者来说,在对产品进行宣传的同时,不得在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于消费者来说,要保持理智,理性消费,购买产品前,认准产品类别,切莫轻信“免费”宣传。如果遇到消费欺诈等行为,及时向工商部门进行反映。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以免贪小失大。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用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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