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25日,《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为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修订草案修改稿新增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修订草案修改稿加强了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增加了对经营散装食品的经营规范,规定:“食品经营者经营散装食品,应当设立专区或者专柜;经营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取防尘遮盖、设置隔离设施、提供专用取用工具等保证散装食品安全的措施”.
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应当给予特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