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婕报道 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根据国家食药总局要求,从3月1日起,云南将对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者,不再分别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改为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两证合一”。
与原来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相比,《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容更加全面。一是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二是进一步强化许可和监管的责任。“两证合一”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增了社会信用代码、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以网格化监管确保属地监管责任到人,强化食品经营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有利于社会监督。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了二维码识别,消费者只要用手机扫一下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便可以了解到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包括许可证编号、负责人姓名、注册地址、许可范围、有效期限;也可以了解到发证机关、监管责任人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可以对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督。四是进一步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改为现在的5年。
“两证合一”最大的好处就是减少审批环节,节省食品经营者的时间和经营成本,方便群众办事,解决多头办证、办证过多、过繁的状况。
“两证合一”后将食品经营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三大主体业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制售、冷食制售、自制饮品等十个经营项目进行分类许可。同时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将自动售货设备和网上销售食品的行为统一纳入许可范围。申请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进行归类。
据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3月1日启用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已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