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甘肃:出现6种食品安全问题生产经营者须专项自查

   2016-03-10 西部商报1750
核心提示:西部商报讯 (首席记者 金奉乾) 昨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4月1日
    西部商报讯 (首席记者 金奉乾) 昨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今后,对于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存在较为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展开专项自查,自查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自行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出现6种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开展专项自查: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存在较为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的;以往发生过类似食品安全问题的;涉及行业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抽检不合格或被约谈告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食品安全问题的。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