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晚,一段“西安公务员喝酒辱骂举报者”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服饰的男子大声呵斥着,“你再来告状我就打你,听见没?”“滚出去!滚!你来了几回了,有毛病!就给我们找麻烦!”日前,碑林区纪委及监察局回应称,已给予张家村食药监所该名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3月13日《华商报》)
这位食药监所的工作人员也真是“醉”了,醉酒上班不说,还满口“酒”话,连“打你!滚出去!”这样的地痞语言都是脱口而出。不过,有句话说得好,酒后吐真言:“再来告状就打你”,足见其打心里并不欢迎举报者;“滚出去!”则充溢着对举报者的偏见;而“就给我们找麻烦!”,更是其视举报为添堵的真实独白。试想,当地的食药监管由这样的人“坐镇”,能监管出什么东东?
若是普通群众,如此“酒话”连篇,自然不必较真,但作为司职食药监管的国家工作人员,此事可就得两说了:首先,醉酒上班,有违公务员行为规范,更是与其爱岗敬业、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的要求相去甚远。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已出台严禁公务员中午饮酒的规定,也不知西安是否例外?更不知似这般“半醉半醒”还在强撑着“监管”的人或事,在当地食药监所是否具“常态”?若果真如此,则监管前景堪忧;即便是偶发,也会“一颗耗子屎坏一锅汤”,足以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警觉了。
其次,若为一个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品格的食药监管工作人员,即便是偶尔酒后失态,断不会出现上述如此不堪的表现。无论是其粗鄙的“骂”语,还是令人作呕的“肢”语,都似乎显现出对举报者的“心头之恨”,更颠覆了监管者的正面形象。试问,如此欲把举报者置之门外的所谓监管,到底是监管违规者?还是替违规者“监管”举报者?而对这样一个“醉醺醺”的监管者,只凭一个轻飘飘的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就能“警告”清醒么?
而问题尚不仅于此:此事曝光后,当地食药监管部门却不见发声,更不见反省,对记者也是唯恐避之不及。而唯一接受采访的一位工作人员,竟以举报者疑是“职业打假人”来为此“圆场”。显然,如此论调是站不住脚的:食药监所是否接受举报,一是看是否属本部门管辖范围,二是看举报是否属实,而不是视举报者的身份或目的而定。这位工作人员认定,举报一次就是普通市民,举报多次的就是“职业打假人”,那照此说法,一个屡屡受到伪劣食品药品侵害的消费者,难道只有自认倒霉不成?何况,就算是“职业打假人”,只要其举报属实,也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对其置之不理甚至破口大骂。
据悉,被这位醉酒公务员破口大骂的举报者,所举报的内容均涉及伪劣食品,而食品问题在当地食药监部门的受理举报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仅去年上半年,全市即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817起;3月31日当天,就集中销毁共计1700余件、总价值超过10万元的不合格食品。这既体现了西安整治食品安全的成绩,也反衬了食品问题严峻的隐忧。而从某种角度说,这段“西安公务员喝酒辱骂举报者”的视频,则是一种更大的隐忧。此隐忧不祛,则食品安全的屏障无从谈起。
当然,醉酒辱骂举报者的这位监管者受到了应有的处分,但事情似乎并不应就此完结:处分一个人易,改变一个人难。不能想象,由这类人构成的监管所,能监管什么?显然,除了处分当事人以外,更重要的是,如何把前车之鉴化为警钟长鸣,从而打造一支公众信赖的监管队伍,才是整改的关键。或许,毫不手软地清除某些“害群之马”,是到了有关部门该考虑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