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8500份《食品安全须知》,送到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手中,用“三告知”的方式,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彰显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惩食品各类违法行为的决心。
一是告知应该如何做。明确告知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须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货时须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等一些基本要求。
二是告知不应该做什么。对《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为,按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三个环节,进行分类,逐一列举,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
三是告知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逐条进行列举,明确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邵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