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行22人参加了在县城东方超市广场举行的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局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站、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引导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活动累计发放单页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
活动营造了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好评。使广大消费者了解了食品药品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意识,提高了辨别假劣食品药品能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食品药品消费合法权益。(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