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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信息被封杀“舌尖安全”谁来保障

   2016-03-18 济南日报2390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信息被拒绝公开,是权大于法的表现,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唯权是瞻。这种行政思维是畸形的,也很可怕,因为这是对不法行
    食品安全信息被拒绝公开,是权大于法的表现,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唯权是瞻。这种行政思维是畸形的,也很可怕,因为这是对不法行为的纵容,也让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无处安放。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信息透明度却很低。近日,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公布了一份报告,这份报告评测了中央、省级和省会城市59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公开水平,只有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山东、湖北等六个省级食药监局超过 60 分,最高分是69.75。29个省会城市的食药监局全都不及格。(3月16日央广网)

    在“民以食为天”的问题上,今天的我们有时会陷入谈食色变的恐慌中。买菜时,担心农药残留;下馆子,担心地沟油;吃点心或冰糕,担心里面掺有太多的食品添加剂……而这些担心并非杞人忧天,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是明证。为了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此前,甚至有部分机关、国企曾“低调种菜”;农民也靠开辟“自留地”的方式进行自保。为了“舌尖安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重现江湖,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

    确保食品安全,防止“易粪而食”,最好的办法无非两个:一是加强市场监管,“清洁”市场,让那些不安全的食品无处立足,公众的“舌尖”自然与带“毒”的食品绝缘。二是,要增强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让公众多渠道及时知晓信息,比如哪一类、哪一种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有毒”,之后,公众在消费时自然会用脚投票,自动抛弃这些食品,而不良商家也会因此身败名裂,以此可以威慑更多的商家好自为之。

    然而现实却让人大跌眼镜。在食品安全信息透明方面,权威数据显示,全国竟有29个省会城市的食药监局不及格,而合格的六个省级食药监局,也仅仅刚超过及格线。该测评报告还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到省再到省会城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透明度呈现递减的趋势。行政层级越低,越不透明。由此可知,省会城市尚且多不及格,基层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必然更是不忍卒视。

    我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且我国《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应该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否则将“问罪”相关责任人,但有些地方竟以“内部管理信息”为由拒绝公开。真是咄咄怪事!法律明令要求公开的信息,竟然最终成了局限于监管部门的内部公开。“封杀”百姓的知情权,与监管的最终目的、与让消费者免遭伤害的目标,岂不是南辕北辙?一句话,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拒绝公开信息,属于公权乱用,实际效果是保护不法商家的侵权行为,而置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于不顾。

    许多地方的食品安全信息被监管部门“贪污”、拒不公布,其实是担心公开信息过多,会影响地方形象或造成民众恐慌——这是某些地方的不合时宜的行政思维。也即,食品安全信息被拒绝公开,是权大于法的表现,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唯权是瞻。这种行政思维是畸形的,也很可怕,因为这是对不法行为的纵容,也让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无处安放。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跟每一个普通老百姓都息息相关,而且,法律也赋予公众知情权,对此,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权随意封杀屏蔽,理应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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