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发布39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后,庆城县药品稽查局立即组织人力,按照《总局》通告精神,对辖区化妆品店和美容店经营的各类化妆品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对39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出动车辆10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83户,其中(兼营13户,专营63户,美容店7户)。经检查,使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均能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货,做到严把进货关口,杜绝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市场,也未发现有销售使用39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的化妆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