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脊髓灰质炎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县强化免疫的疫苗质量不出问题, 2016年3月16至18日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重点对使用单位脊髓灰质炎疫苗接收或购进检查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疫苗的贮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库存脊髓灰质炎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是否存在质量异常和超过有效期的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供应、分发、出库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建立供应、分发、出库复核等记录,防止不合格疫苗流入使用单位、脊髓灰质炎疫苗运输方式、运输设备、运输时间及贮藏温度等质量控制环节是否符合要求、不良反应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医疗机构9家,共出动检查人员6人次。经检查,吉木萨尔县疫苗来源合法、冷链管理可控,无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情况。我局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项监管工作及不良反应监控,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