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市中区食药监局光明路监管所联合区食药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盐务局等单位对辖区内3家学校食堂7家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
一查主体资质,促责任落实。加强食堂经营资质核查,与学校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二查健康证明,促合格上岗。对食堂从业人员按照花名册逐一核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其健康证持有情况,对无证、证件过期、人证不符人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三查管理制度,促经营规范。按照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检查食堂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等,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
四查违规行为,促守法经营。严查食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就立案查处一起,促其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