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转换观念,积极采取措施,多形式、全方位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习宣传活动,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形势。
一是强化系统内部学习懂法。将《食品安全法》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专门授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强化执法人员对新法的学习运用,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食品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对外社会宣传普法。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331”主题宣传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结合日常检查,积极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县局统一编写并印制了新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告知书”5000余份,发放到每一个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告知书》依据新的食品安全法,简要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落实食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明令禁止的行为、违法责任、消费者权益及投诉举报方式。
三是强化检查督促落实执法。以学习贯彻新法为契机,以加强运用为突破口,在实践中努力完善食品监管工作。通过加强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建立制度的检查督促力度,狠抓巡查,查处取缔无证经营食品经营户。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保障品安全奠定基础。(郭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