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荣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及小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出炉,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要求,在户外公共场所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规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在划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需专门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无卡经营将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月29日四川在线)
四川拟出台这个管理条例值得称道。长期以来,食品小摊贩因难以取得合法证照,一直处于灰色的“地下经济”地带,常常要与城管“捉迷藏”“打游击”。老百姓中,认为他们缺乏大局意识,应“全部取消”者有之;认为他们满足了市民需求,应给以善待者亦有之。
事实上,食品小摊贩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满足群众食品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小摊小贩也是大众创业的主体,一味地打击禁止,也不利于民生发展。而且,食品小摊贩并不意味着食品质量一定不达标,其中个别小摊贩食品卫生状况差,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但也要看到,还有很多生产条件和产品都合格、方便百姓的小摊贩。
四川出台这个管理条例意义深远。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后,想做正经生意的食品流动商贩便“转正”,从非法变成合法,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挣钱了;也便于管理部门掌握相关信息,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查找到食品小摊贩,此举还能倒逼食品小摊贩更加重视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在保护有证经营的小摊贩时,对无证经营者处罚,也能促使小摊贩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
不过,流动商贩“转正”后,仍有疑问待解。相关部门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域,会不会方便群众生活,能不能合理布局?如果为了市容整洁、交通安全等,而选点太偏,摊贩挣不了钱不愿意去,照样拥挤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若选点在人流量大的地方,附近居民、经营商铺恐怕又有意见。划定区域会不会陷入“两难”而名存实亡?
此外,食品流动商贩“转正”,其他摊贩怎么办?城市流动摊贩主要分三大类:烧烤、瓜果蔬菜等食品类;贴手机膜等手工业类;玩具、头饰等小商品类。食品摊贩规范,其他摊贩仍会横行于街面,摊贩乱象难终结。食品摊贩“转正”只是第一步,吸取食品摊贩管理经验,尽快出台更全面的流动摊贩持牌经营制度,是接下来应该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