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刘璐)昨天,南通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特别提醒市民在清明节期间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食品安全消费。
市食药监局提醒,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并注意索取发票等购物凭证,如遇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等。
据悉,各地监管部门将以节日消费集中区、旅游景区、村(社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等为重点场所,以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清明团子等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节日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