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不久前就“问题大米”事件发布了救助措施和预防对策。事发于9月初的“问题大米”事件实际上由来已久,且牵涉广泛。
政府监管有疏漏
1993年世界贸易组织(WTO)乌拉圭回合谈判时,为保护日本大米市场,日本政府承诺了“最低进口义务”,即每年必须从国外进口77万吨大米。而进口的大米中有些是经过检测不能食用的发霉或农药超标米,只能用于生产黏合剂等工业用途,这就是所谓“问题大米”。而政府部门因担心进口大米长期积压库房而增加开支,便急于出手卖给商家。对于卖给商家的“问题大米”的加工和流通,政府部门负有监管责任,但流于形式。
9月底,日本大阪、福冈和熊本三地警方统一行动,以涉嫌违反食品卫生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搜查了“问题大米”事件犯罪嫌疑法人三笠食品公司。有资料显示,日本农林水产省过去5年曾对三笠食品公司进行了96次现场检查,却未能发现非法行为。
不法商贩利熏心
初步查明,倒卖“问题大米”的手法酷似洗钱。从账面上看,前三家公司的票据上都写着“问题大米”,但到第四家的票据上,就变成了“食用米”或“酿酒用米”。
不法商贩铤而走险,是因为有暴利可图。例如三笠食品公司收购的含有农药甲胺磷的进口糯米每千克仅为8.9日元,但一转手则以每千克40日元的价格卖给中间商。其后,这些“问题大米”几经倒手最后卖给京都市内配餐公司时,单价已涨到每千克370日元。
只图廉价易上当
“问题大米”畅销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下游企业和消费者一味追求低价。近年来,日本食品频繁涨价,食品制造商为降低成本争相购买廉价大米。大多数下游食品制造商和终端消费者,尤其是经济实力不强的学校、养老院和幼儿园,便成为“问题大米”食品的受害者。
亡羊补牢定对策
首先补偿救济那些不知情的购买单位,日本政府除了将负担部分商品回收和销毁费用之外,还将对营业额下降的受害单位实施帮助,对买卖“问题大米”的企业产品实行免费检验。其次,作为今后的预防措施,规定如果进口大米在入关检疫时发现有问题,将立即退还给出口国;如进口大米在日本国内出现霉变等问题,将由政府负责销毁,不得出售给民间企业。
新组建的麻生内阁加快了应对步伐,农林水产省下属“问题大米对策总部”9月底召开了首次会议。新任农林水产大臣石破茂也强调要迅速制定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