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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将初尝改革味:知情人称方案已获批 将在4月底出台

   2016-04-23 华夏时报44770
核心提示:终于批了。近日,一位熟悉盐业改革的知情人士略带兴奋地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持续十年的食盐专营制度一路走来坎坷
    “终于批了。”近日,一位熟悉盐业改革的知情人士略带兴奋地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持续十年的食盐专营制度一路走来坎坷不平,因为受到来自利益多方的阻挠,有关食盐的改革迟迟未能落地,截至目前终于有望打破产销分离的“原始”状态。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在召开的盐业体制改革座谈会上明确了4月底前该改革方案将出台,并从2017年1月1日起食盐生产企业进入销售市场,批发企业可以跨区域经营。如果该方案如约而至,那么上述会议可谓食盐改革道路上的破冰之举,同时也意味着留给现有盐业企业的改革时间愈加紧迫。
 
    方案围绕两项核心内容
 
    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4月16日公布的201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内容中提道,在深化企业改革方面,要大力推进电力、油气、盐业等重点行业改革。
 
    自2013年废除食盐专营制度的建议之声兴起开始,外界似乎对于盐业改革的消息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此次会议的意义却和以往有所不同。资料显示,2015年同样的该会议谈及的重点行业改革仅包括电力和油气,并未提及盐业改革。这也向外界传递了一个信号,盐业改革的脚步近了。
 
    一位长期关注盐业改革的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盐业改革方案已经获得高层审批,预计具体方案内容将于4月底公布。
 
    目前国务院官方还没有对食盐改革发声,但就在前不久,在国家发改委4月8日召开的盐业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也间接地验证了这一点。
 
    在该座谈会上,发改委体改司司长王强表达了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食盐生产企业进入销售市场,批发企业可以跨区域经营等核心内容。其中涵盖了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取消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政府定价机制、工业盐运销管制和建立食盐储备体系和配套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等内容。
 
    从目前研讨的内容来看,这一版本和之前的几个版本的改革内容相差不大,总体内容均围绕着放开食盐专营制度。不过,据了解,具体的方案还要等4月底才能公布,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早在2001年3月,原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高层的批示,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对盐业体制进行调研,但盐业既得利益群体极力反对,又赶上国家经贸委撤销,盐业改革就此搁置,十多年过去了,盐业改革方案始终没有落地。
 
    而最新盐业改革雏形也就是第六个食盐专营改革的方案是2009年底出台的。
 
    当时,曾有业内人士透露, 2017年全面放开食盐专营体制,但后来也不了了之。这次如能如期执行,对业界各方来说都是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真正的市场化应该是合理、公平的竞争模式,不应有行政和垄断行为。市场监管主要抓质量和标准,过去的食品、药品不都是由专门部门管理不是也很好吗。”上海一家盐企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专营企业将受冲击
 
    食盐专营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996年5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现。
 
    国泰君安研究报告显示,盐业专营制度导致产销链条断裂,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和创新积极性低,消费者选择权受限,且流通环节垄断易滋生腐败。因而,盐业改革是大势所趋,经过十多年努力,已经开始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对此,一位食盐行业从业人士也认为,如果方案顺利实行,既可盘活上游资源,又解决消费利益。具体而言,将流通环节的高额利润部分转至生产端,给予其较高的、合理的利润空间,以促使其提高产品质量或者创新。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能有独立的选择权。
 
    历史上出现过几次因为食盐专营制度导致的行业问题。2006年,国家审计署曾对中盐总公司及14个省市盐业公司、部分食盐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诸多问题,如2004年、2005年,中盐总公司利用协调生产和销售计划的权力,在编制计划时预留4万吨,分配给本公司投资的盐企。此外,审计部门还发现,食用盐流通至少通过省市县三级盐业公司,批发环节层层加价,造成流通环节价格偏高。
 
    有数据显示,制盐、售盐毛利分别约为200元/吨、1000元/吨,暴利相差数倍。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取消食盐专营如果均是利好业内各界,便不会出现这十多年来的博弈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果。
 
    “取消食盐专营,碘盐覆盖率短期会下降,食盐市场会出现分化,市场监管重点会有所转移,专营企业会受到较大冲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王继承指出。
 
    其实,取消食盐专营后,碘盐供应基本会有两种情景:一是放开无碘盐供应,让消费者自主选择;二是强制要求所有食盐生产商全部生产碘盐,无碘盐通过药店、连锁店等特殊渠道供应。前者符合开放市场的要求,但碘盐覆盖率在短期内可能会下降。后者有利于保障碘盐覆盖率,但会增加市场监管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食盐专营制度建立的背景也是国家为了保障食盐加碘。
 
    而在企业眼里则认为不需要强求。“关于碘盐问题,国家当然应该根据我国人口实际情况重新发布标准,生产企业依据国标生产。”上述上海的盐企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认为需补碘就补,不需就不能强补。人的个体应该有独自的选择。这样才能有利于真正义意上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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